石材是一種古老的建筑材料,以其外在魅力與內在質樸,早已由過去的結構材料發展運用到主要建筑裝飾材料。近年來大量國外石材品種進入我國,而石材品種和施工工藝在我國現行規范標準中尚無規定。不過這種現象已成為過去時。
今年3月1日起,我國第一部建筑工程裝飾石材應用的工程建設標準《建筑裝飾工程石材應用技術規程》正式實施。
防滑等級通常不應低于1級
該規程規定,石材防滑材料應基本保持石材的裝飾效果和使用功能。通常情況下,防滑等級應不低于1級。
對于老人、兒童、殘疾人等活動較多的室內場所,防滑等級應達到2級。對于室內易浸水的地面,防滑等級應達到3級。
對于室內有設計坡度的干燥地面,防滑等級應達到2級,有設計坡度的易浸水的地面,防滑等級應達到4級。
對于室外有設計坡度的地面,防滑等級應達到4級,其他室外地面的防滑等級應達到3級。
清洗標準不同“病癥”用“藥”不同該規程針對石材理化特性的種類,將清洗劑分為花崗巖清洗劑、大理石清洗劑;針對石材的“病癥”將清洗劑分為水斑清洗劑、銹斑清洗劑、植物色清洗劑、油脂類清洗劑、堿性物質清洗劑、有機色精清洗劑等,以保證石材潔凈美觀。
清洗施工時,該規程要求施工人員應戴好橡膠手套、眼鏡等保護用具;采用機械施工時,應按機械使用要求進行;大面積施工前,應進行小樣試驗,以確定施工效果;施工時應建立圍擋警戒,并派專人守候;防滑劑接觸皮膚或誤入口、眼時,應及時用大量清水清洗,必要時去醫院治療。